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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源男子在微信群发表辱警言论被拘留!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宣泄个人情绪也不能触及法律,否则得不偿失。10月2日,乳源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查处一起利用微信公开谩骂和侮辱人民警察的网络寻衅滋事案件,对违法行为人员黄某华进行了依法处理,维护了民警的执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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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黄某华弟弟驾驶黄某华的摩托车途经执勤点被民警拦下,由于黄某华弟弟涉嫌无证驾驶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投保交强险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在佛山打工的黄某华得知此事后,一直对民警心存不满,一时冲动之下,通过手机微信在乳源某微信群内公开发布辱骂正当执法民警的不当言论。

事发后,有群众向乳源公安机关反映该情况。该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网警大队对该情况进行核实。民警以“净网2019”专项行动为抓手,充分利用“智慧新警务”平台展开调查,迅速锁定了发布言论者黄某华。

10月2日,在大桥派出所民警及红袖章联防队员的巡访工作中了解到,黄某华现在乳源大桥镇,县公安局立即依法对其进行传唤。经询问,黄某华对其发表辱警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民警批评教育后,黄某华表示自己用侮辱性语言攻击民警实属不该,也对自己鲁莽行为表示后悔。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黄某华进行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

公安机关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公安民警的执法活动进行合法监督,但对于恶意造谣、辱骂诋毁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维护每一位公安民警的正当权益!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民的一言一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表达个人诉求、情感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侮辱诽谤他人、扰乱社会秩序、侵害公共利益,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是法律对每个公民最基本、也是必须的要求。

文章来源:http://www.sgxw.cn/2019/1010/89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