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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对政治表现不合格的干部“一票否决”

近日,乐昌市出台《关于考准考实干部政治表现的实施意见(试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干部队伍建设提出的选拔培养干部要突出政治标准的新要求,切实考准考实干部政治表现,把政治标准作为选拔干部的“实标准”和“硬杠杠”,对政治表现不合格的干部“一票否决”,真正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该市建立了包括纪检监察、宣传、公安、检察、法院、审计、信访、卫计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政治体检”制度,实行部门联动“会诊”,由各部门发挥职能专长,对考察人选深入“专科检查”。组织部门在启动考察过程中,以征求意见函的形式,同步请以上部门对相关人选进行“政治体检”,考察人选是党外干部的,必须征求统战部门的意见。联检部门必须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就相关人选的评价以及是否“带病”情况向组织部门出具书面结论性意见。组织部门实时跟踪各部门审查进度,对反馈的疑点线索进行延伸考察,着力查清查实是否存在绝不能用等情况。认真听取分管市领导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情况的评价意见,组织部门派人做好记录,评价情况由分管市领导签名确认后存入干部考察专卷档案。组织部门将人选考察情况、部门联审意见和分管市领导评价意见一并提交审议。对联合“政治体检”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干部,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函询,强化跟踪回访、督促整改,避免“亚健康”恶化成“重病症”。对政治体检未通过的“带病”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考察资格。  

该市进一步细化量化了政治表现标准,采取“指标测评法”对干部的政治表现精准“画像”。制作了《考察对象政治表现评价指标测评表》,在考察谈话过程中,由谈话对象逐一对考察对象“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5个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从中深入了解考察对象是否对党忠诚,是否存在妄议中央、公开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悖的言论,是否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是否存在不服从组织安排,是否欺瞒组织、重大事项隐瞒不报,是否存在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面对大是大非问题是否敢于发声亮剑等表现,谈话对象填写好《考察对象政治表现评价指标测评表》后必须签名确认,以示负责。在考察干部“工作圈”的基础上,创新开展家庭和村(社区)走访,从“朋友圈”“生活圈”等多维度考察印证干部8小时内外五个方面的政治表现情况。通过口头谈话、书面测评和走访了解,全面精准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情况。  

该市注重运用政治表现考察考核结果。在多维了解印证之后,考察组集体讨论分析干部五个方面的政治表现考察情况,抓住干部“重要行为特征”和能说明问题的事进行分析研判,着重从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成重大任务、应对突发事件、对待名利地位和进退留转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对象五个方面的政治现实表现优劣进行定性研判,坚持选拔任用那些政治过硬、堪当重任的好干部,对表现优秀的,进行跟踪培养和重点任用;对存在“小节性”问题的,及时向考察对象进行谈话反馈、责令改正,跟踪观察,适时酌情任用;对存在原则性问题的,立即停止提拔程序,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对考察对象进行组织处理。  

同时,该市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严格把好干部的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对因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干部“带病提拔”“带病重用”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因考察工作失职渎职,甚至故意隐瞒重要问题,造成干部“带病提拔”“带病重用”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文章来源:http://www.sgxw.cn/2018/1109/7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