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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被判开设赌场罪

利用普通的麻将、扑克牌进行赌博我们也许已经司空见惯,但随着科技的发展,不法人员已经将眼光投向了网络,利用网络开始赌场,并发展下线,为赌场寻找代理,接受投注。近日,仁化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种新型的赌博案件。被告人均未上诉,该案已生效。  

2019年2月,被告人刘某发通过网络获得总代理账号后设立分代理提供给被告人赖某付、刘某根进行代理“六合彩”赌博,并接受下线的“六合彩”赌博投注。其中2019年10月,赖某付共接受投注17万余元,刘某根共接受投注5万余元。2019年8月,刘某发将其中一个“六合彩”赌博会员账号提供给被告人李某田,李某田获得该账号后接受王某丰等多人投注,投注金额共计5万余元。  

仁化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发、赖某付、刘某根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他人投注,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其中刘某发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属情节严重。被告人李某田以营利为目的,以非法收受“六合彩”投注的形式,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被告人刘某发、赖某付、刘某根、李某田到案后均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刘某发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贰万元;被告人赖某付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刘某根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被告人李某田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文章来源:http://www.sgxw.cn/2020/1205/2005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