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浈江区税务局认真落实电影等行业税费优惠政策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电影、广告等行业全面遇冷,相关企业面临着较大的生存压力。为此,国家颁布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此项政策在我市落地后,给陷入困境的相关企业带来了福音。  

韶关市引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我市一家主要从事广告设计与制作的公司,受疫情影响,公司业务量出现一定程度地下降,加上员工的工资、社保费等,给公司运营带来了巨大的资金压力。  

“今年公司受疫情的影响,各方收入大幅度缩减,运营压力很大,国家发布的利好政策对我们来说宛如一针‘强心剂’。市税务部门的主动服务,更让我们倍感舒心。”韶关市引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人梁女士告诉记者,近日浈江区税务局给她打来电话,告知根据政策规定,已主动为其退还公司1至5月已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1.1万元,让她对公司经营增添了一份信心。  

为破解像韶关市引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资金难题,确保符合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的企业应享尽享政策红利,扶持企业走出困境,浈江区税务局主动作为,在政策出台后,第一时间筛选出全区符合免征2020年度文化事业建设费条件的170户缴纳义务人,通过办税服务厅、微信工作群、电话等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及时为缴费人提供“一对一”政策答疑和申报辅导。同时,安排专人核实缴费人减免情况,确保符合条件的缴费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今年上半年,已为辖区内134户缴纳义务人减免文化事业建设费近40万元,预计全年可减免文化事业建设费10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为避免增加缴费人员负担,市税务部门采取“免填单、快速审、批处理”的方式批量对1至5月已缴文化事业建设费办理退还,让企业轻松享受政策红利。

文章来源:http://www.sgxw.cn/2020/0722/16372.shtml